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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會擔心會難過,可能會被她反打一頓,因為打架鬥毆被抓進警察局,被學校公開批評。

更嚴重的,可能會被學校開除,被她死,或者坐牢。因為這架打到最後會發生什麼事,誰也預測不到。

可是理智和情真的完全是兩碼事。

如果這口氣不出,即使拿了年紀第一我也不會開心,而且心裡被這件事堵著,能安心學習才怪。

人活於世,不論對錯,總要有所堅持。

我拿著書在手上掂了掂,別看一本書打在身上不怎麼痛,這個的分量還是重的,比一般的木還管用,又能夠掩人耳目。

這個是我初中的時候跟班上那些經常打架的同學學的,不得不說,她們其中很多人比我聰明多了,就是不肯放在學習上。

我向在十中讀書的同學打探張豔的情況,同學說她還關在派出所,好像要過一個禮拜才能出來。

於是這一個禮拜我沒有再騎單車,每天跑步上下學,回家就壓腿,打拳,複習以前學過的女子防身術。

到了星期天,我再去問同學,卻被告知張豔已經退學了,她父母好像把她送去外省讀書了。

我看著手機屏幕,愣了。

渾身的肌一陣刺痛,這覺就好像是蓄了很久的力氣,卻一拳打到了空氣裡。不僅沒有打到目標,反而傷了自己。

我倒在上,把頭埋進被子裡。

不管多久,段非凡的帳,我總有一天要找她算回來。

段非凡事件之後,我著實消沉了一段時間,對什麼事都覺興趣缺缺,整天趴在座位上。

雖然確實不想被人打擾,但心裡仍在隱隱期待著洛初涼能夠過來問問我,最近為什麼沒有去走廊上和她們一起聊天了。

人本就是矛盾的動物。

可她真的,一次都沒有。

我不在心裡嘲笑我自己,或許我對她只是一個無關緊要的過客或者一個再普通不過的同學而已吧。可是我卻如此惦念著她,夜夜,時時刻刻。

由於在思念和心痛的煎熬裡度如年,時間對我而言變成了一個無比模糊的概念。

就這樣我不知道是過了兩三週,又或是七八天,我再一次走上走廊。

彼時她正笑著和戴安琪在聊天,依舊是貴氣無匹,光芒萬丈的樣子。

眼角餘光瞥見我,竟然主動朝我走了過來,很自然地捏了捏我的臉,“好久沒看到你了,最近在忙什麼呀?”就這一瞬間,我突然理解了什麼叫做“小別勝新歡”,又忽然理解了為什麼有些作家會把喜歡上一個人比作“肚子裡有數百隻蝴蝶扇動著翅膀,要從口飛出來。”也是那一瞬間,我忽然發現自己人中的弱點。

喜歡一個人,就是會想要靠近。

但是陷在愛情裡的人總是貪心不足,靠近之後又想要擁抱,想要親吻,想要更進一步,想要完全擁有。

最初只要看她一眼就很開心,到最後她看別人一眼你都會生氣,完全忘記了自己原本想要的,不過是能夠靠近一點點而已。

也是那一瞬間,我突然就想通了。

人生苦短,喜歡上一個人不容易,為什麼不趁著喜歡她的時候,趁著能靠近的時候努力地去靠近,獲得以愛為名的快樂呢?

即使她不喜歡我,又有什麼關係。

本來先愛上的人就輸了,但是如果輸得很幸福,又有什麼關係。

我當時腦袋和心裡全都是一團亂,沒來得及回答洛初涼的問題,不過她好像只是順口客套一句,也沒想著要我回答,笑著看了我一眼就又回去了。

我默默地走到她身邊,她們那天在聊的話題都是關於藝考之類的事,我一點都不上話。不過其實不單單是這個話題,大多數時候我都不上話。

就默默地站在她身邊,有意無意地看她一眼,心裡就好像百花盛開。

高二的生活很苦,吃糖是我最大的藉。

那時候大家的個籤都喜歡改成各種“我們是糖,甜到哀傷”、“我們是糖,從不憂傷”、“我們是糖,掩飾悲傷”。那時候用得好有覺(現在想來,都是些什麼花裡胡哨的東西)。

好像是為了搭配個簽名,又好像是為了調劑一下學習的苦,所以那個時候我基本是糖不離口,阿爾卑斯都是整包整包地買。

我最喜歡吃的口味是原味,但是那天中午在商店拿了一包原味之後,鬼使神差地又抓了一包紫的藍莓味——洛初涼最喜歡的口味。

買回去之後坐到教室裡我才明白自己做了什麼,在座位上坐立不安。

這糖確實是給她買的,可我可以給她嗎?要不要給她?怎麼給她才好?真是頭痛。

第二天課間,我在衣服口袋裡放了兩顆糖,手放在口袋裡抓著糖,手心都悟出汗了,就是不敢拿出來。

直到上課鈴響了,大家都往教室走,我才急急地喊了她一聲,把兩顆糖遞到她面前,明知故問:“你是比較喜歡原味的還是藍莓味的?”她歡喜地從我手裡走了藍莓味的那支,“當然是藍莓味,謝謝啦。”

“不客氣不客氣。”我望著她的背影深深地呼了口氣,總算是給她了,也沒那麼難嘛。

大概是萬事開頭難,自從有了第一次,到後面就是每天第一節課下課之後第一件事就是跑到她面前給她一顆糖。

我給她說朋友給我買了一包藍莓味的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