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六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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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子俊,字士英,青神人。父祥,戶部郎中。子俊舉景泰二年進士,授戶部主事,進員外郎。在部十年,以廉幹稱。出為西安知府。歲飢,發廩十萬石振貸。區畫以償,官不損而民濟。
成化初,所司上治行當旌者,知府十人,而子俊為首。以林聰薦,為陝西右參政,歲餘擢右布政使。六年轉左,調浙江。甫半載,拜右副都御史,巡撫延綏。
先是,巡撫王銳請沿邊築牆建堡,為久遠計,工未興而罷。子俊上疏言:“三邊惟延慶地平易,利馳突。寇屢入犯,獲邊人為導,徑入河套屯牧。自是寇顧居內,我反屯外,急宜於沿邊築牆置堡。況今舊界石所在,多高山陡厓。依山形,隨地勢,或鏟削,或壘築,或挑塹,綿引相接,以成邊牆,於計為便。”尚書白圭以陝民方困,奏緩役。既而寇入孤山堡,復犯榆林,子俊先後與朱永、許寧擊敗之。
是時,寇據河套,歲發大軍征討,卒無功。八年秋,子俊復言:“今徵套士馬屯延綏者八萬,芻茭煩內地。若今冬寇不北去,又須備來年軍資。姑以今年之數約之,米豆需銀九十四萬,草六十萬。每人運米豆六鬥、草四束,應用四百七萬人,約費行資八百二十五萬。公私煩擾至此,安得不變計。臣前請築牆建堡,詔事寧舉行。請於明年夏寇馬疲乏時,役陝西運糧民五萬,給食興工,期兩月畢事。”圭猶持前議阻之。帝是子俊言,命速舉。
子俊先用軍功進左副都御史。明年,又用紅鹽池搗巢功,進右都御史。寇以搗巢故遠徙,不敢復居套。內地患稍息,子俊得一意興役。東起清水營,西抵花馬池,延袤千七百七十里,鑿崖築牆,掘塹其下,連比不絕。每二三里置敵臺崖寨備巡警。又於崖寨空處築短牆,橫一斜二如箕狀,以瞭敵避。凡築城堡十一,邊墩十五,小墩七十八,崖寨八百十九,役軍四萬人,不三月而成。牆內之地悉分屯墾,歲得糧六萬石有奇。十年閏六月,子俊具上其事,因以母老乞歸,
留不許。
初,延綏鎮治綏德州,屬縣米脂、吳堡悉在其外。寇以輕騎入掠,鎮兵覺而追之,輒不及,往往得利去。自子俊徙鎮榆林,增衛益兵,拓城置戍,攻守器畢具,遂為重鎮,寇抄漸稀,軍民得安耕牧焉。十二年十二月移撫陝西。子俊知西安時,以居民患水泉鹹苦,鑿渠引城西潏河入灌,民利之。久而水溢無所洩。至是,乃於城西北開渠洩水,使經漢故城達渭。公私益便,號“餘公渠”又於涇陽鑿山引水,溉田千餘頃。通南山道,直抵漢中,以便行旅。學校、公署圮者悉新之。奏免岷、河、洮三衛之戍南方者萬有奇。易置南北之更戍者六千有奇,就戍本土。岷州慄林羌為寇,子俊潛師設伏擊走之。
十三年召為兵部尚書。奏申明條例十事,又列上軍功賞格,由是中外有所遵守。緬甸酋卜剌奪思洪發貢章地,設詞請於朝。子俊言不宜許,乃諭止之。貴州巡撫陳儼等以播州苗竊發,請調湖廣、廣西、四川兵五萬,合貴州兵會剿。子俊言賊在四川,而貴州請討,是邀功也,奏寢其事。初,子俊論陳鉞掩殺貢夷罪,帝以汪直故宥之。鉞多方構子俊於直,會母憂歸,得免。
子俊之築邊牆也,或疑沙土易傾,寇至未可恃。至十八年,寇入犯,許寧等逐之。寇扼於牆塹,散漫不得出,遂大衄,邊人益思子俊功。
服闋,拜戶部尚書,尋加太子太保。二十年命兼左副都御史,總督大同、宣府軍務。其冬還朝。明年正月,星變,陳時弊八事,帝多采納。未幾,復出行邊。
初,子俊巡歷宣、大,請以延綏邊牆法行之兩鎮,因歲歉而止。比復出,銳行之。言東起四海冶,西抵黃河,延袤千三百餘里,舊有墩百七十,應增築四百四十,墩高廣皆三丈,計役夫八萬六千,數月可成。詔明年四月即工。然是時,歲比不登,公私耗敝,驟興大役,上下難之。子俊又
責成於邊臣,而己不親其事。謗議由是起。至冬,疏請還京。帝入蜚語,命改左都御史,巡撫大同。中官韋敬讒子俊假修邊多侵耗,又劾子俊私恩怨,易將帥。兵部侍郎阮勤等為白。帝怒,讓勤等。而給事、御史復
章劾,中朝多
傾子俊。工部侍郎杜謙等往勘,平情按之。還奏易置將帥如勤等言,所費無私。然為銀百五十萬,米菽二百三十萬,耗財煩民,不得無罪。遂落太子太保,致仕去,時二十二年二月也。
明年正月,兵部缺尚書。帝悟子俊無罪,復召任之,仍加太子太保。孝宗嗣位,以先朝老臣,待之彌厚。弘治元年疏陳十事,已,又上邊防七事,帝多允行。明年,疾亟,猶手削奏稿,陳救荒弭盜之策,甫得請而卒,年六十一。贈太保,諡肅。
子俊沉毅寡言,有偉略。凡奏疏公移,必自屬草,每夜分方寢。嘗曰:“大臣謀國,當身任利害,豈得遠怨市恩為自全計。”故榆林始事,怨讟叢起,子俊持之益堅,竟以成功,為數世利。孝友,居母憂時,令子寘毋會試,曰:“雖無律令,吾心不忍也。”嘗蔭子,移以蔭弟。
子寰,舉進士,終戶部員外郎。寘,就武蔭為錦衣千戶,終指揮同知。曾孫承勳、承業,皆進士。承勳,翰林修撰。承業,雲南僉事。
阮勤,本阯人,其父內徙,佔籍長子。勤舉景泰五年進士。歷台州知府。清慎有惠政,賜誥旌異。以右副都御史巡撫陝西。築墩臺十四所,治垣塹三十餘里。歲飢,奏免七府租四十餘萬石。入為侍郎,調南京刑部。蠻邦人著聲中國者,勤為最。
朱英,字時傑,桂陽人。五歲而孤。力學,舉正統十年進士,授御史。浙、閩盜起,簡御史十三人與中官分守諸府,英守處州。而葉宗留黨四出剽掠,處州道梗。英間道馳至,撫降甚眾,戮賊首周明松等,賊散去乃還。
景泰初,御史王豪嘗以勘陳循爭地事,忤循,為所訐。至是,循草詔,言風憲官被訐者,雖經赦宥,悉與外除。於是豪當改知縣,英言:“若如詔書,則凡遭御史抨擊之人,皆將挾仇誣訐,而御史愈緘默不言矣。”章下法司,請如英言,乃復豪職。未幾,出為廣東右參議。過家省母,橐中惟賜金十兩。抵任,撫凋瘵亡。立均徭法,十歲一更,民稱便。
天順初,兩廣賊愈熾,諸將多濫殺冒功。巡撫葉盛屬英督察。參將範信誣宋泰、永平二鄉民為賊,屠戮殆盡,又屠進城鄉。英馳訊,悉縱去。信忿,留師不還。英密請於盛,檄信班師,一方始靖。
州賊羅劉寧等
劫遠近,屢挫官兵。英會師破滅之。還所掠人口數千,別置一營以處婦女,人莫敢犯。
官參議十年,進右參政。遭母憂。成化初服闋,補陝西。大軍討滿四,英主饋餉有功。歷福建、陝西左、右布政使,皆推行均徭法。十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撫甘肅,先後陳安邊二十八事。其請徙居戎、安離、簡貢使,於時務尤切。明年冬,兩廣總督吳琛卒,廷議以英前在廣東有威信,遂以代琛。
自韓雍大徵以來,將帥喜邀功,利俘掠,名為“雕剿”英至,鎮以寧靜,約飭將士。毋得張賊聲勢,妄請用師。招撫瑤、僮效順者,定為編戶,給復三年。於是馬平、陽朔、蒼梧諸縣蠻悉望風附。而荔波賊李公主有眾數萬,久負固,亦遣子納款。為置永安州處之,俾其子孫世吏目。自是歸附眾,凡為戶四萬三千有奇,口十五萬有奇。帝甚嘉之。
鎮守中官與督撫、總兵官坐次,中官居中,總督居總兵官左。時總兵官陳政以伯爵抑英居右,英不可,奏乞裁定。命解英總督,止為巡撫,居政下。尚書餘子俊言英招徠功多,當增秩褒賞,乃反削其事權,恐無以鎮諸蠻。乃擢英右都御史仍總督,位次如故。
田州酋黃明烝其知府岑溥祖母,殺溥。溥出走思恩,明因肆屠戮。英將進討,檄溥族人恩城知州岑欽殺明雪恥。欽遂誅明並其族屬,傳首軍門。
英淳厚,然持法無所假借。與市舶中官韋眷忤,眷摭奏英專權玩賊。潯州知府史芳以事見責,亦訐英貪欺罔。按皆無驗,乃鐫芳二官,諭眷協和共事。
十六年,阯攻老撾,議者恐其內寇,詔問英處置之宜。英對言:“彼不過爭甌脫耳,諭之當自悔懼。”帝從其言,果上表謝。潯、梧、高、廉賊起,偕政等分道擊之。再戰,俘斬甚眾。十九年,桂林平樂蠻攻城殺將,英、政復分兵十二道擊破之。
明年入掌都察院事,尋加太子少保。又明年正月,星變,疏陳八事:請邊將節旦獻馬;鎮守中官、武將不得私立莊田,侵奪官地;燒丹符咒左道之人,當置重典;四方分守監槍內官勿進貢品物;罷撤倉場、馬房、上林苑增設內侍;召還建言得罪諸臣;清內府收白糧積弊;治
民投獻莊田及貴戚受獻者罪。權幸皆不便,執政多持之不行。英造內閣力爭,竟不能盡從也。時
民集京師者多,英請人給米月三鬥,幼者半之,報許。其年秋卒。贈太子太保。
英為總督承韓雍、吳琛後。雍雖有大功,恢廓自奉,贈遺過侈,有司困供億,公私耗竭;而琛務謹廉;至英益持清節,僅攜一蒼頭之官。先後屢賜璽書、金幣,英藏璽書,貯金幣於庫。其威望不及雍,而惠澤過之。在甘肅積軍儲三十萬兩,廣四十餘萬,皆不以聞。或問之,答曰:“此邊臣常分,何足言。”人服其知大體。正德中,追諡恭簡。
子守孚,進士,刑部郎中。
秦紘,字世纓,單人。景泰二年進士。授南京御史。劾治內官傅鎖兒罪,諫止江南採翠、魚等使。權貴忌之,蜚語聞。會考察,坐謫湖廣驛丞。
天順初,以御史練綱薦,遷雄縣知縣。奉御杜堅捕天鵝暴橫,紘執杖其從者,坐下詔獄。民五千詣闕訟,乃調知府谷。憲宗即位,遷葭州知州,調秦州。母喪去官,州人乞借紘,服闋還故任。尋擢鞏昌知府,改西安,遷陝西右參政。岷州番亂,提兵三千破之,進俸一級。
成化十三年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山西,奏鎮國將軍奇澗等罪。奇澗父慶成王鍾鎰為奏辯,且誣紘。帝重違王意,逮紘下法司治。事皆無驗,而內官尚亨籍紘家,以所得敝衣數事奏。帝嘆曰:“紘貧一至此耶?”賜鈔萬貫旌之。於是奪奇澗等三人爵,王亦削祿三之一,而改紘撫河南。尋復調宣府。
小王子數萬騎寇大同,長驅入順聖川,掠宣府境。紘與總兵官周玉等邀擊,遁去。尋入掠興寧口,連戰卻之,追還所掠,璽書勞焉。進左僉都御史,巡撫如故。未幾,召還理院事,遷戶部右侍郎。萬安逐尹旻,誣紘旻黨,降廣西右參政。進福建左布政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