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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此情可待成追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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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那不是真的!那只是幻影!

──幻像仍存比徹底滅絕更令方柔無法抵受!

(眠花,你已離開了我,但我對你的追憶,卻始終追擊著我!)他拾起一粒石子。

嗖,石投湖中。

漣漪漾起。

本是一個宋眠花,變作無數個宋眠花。

漣漪也在方柔心頭擴大…眼下那麼多個宋眠花,那一個才是初遇時的她?

他初見宋眠花,是因為“妖”金被單。

──金被單雖已有室,卻作了無數採花案子,專找黃花閨女下手,而後殺,官府一向辦不了他,原因有二:一是金被單武功高強,官府抓不了他;二是金被單是魏忠賢心腹走狗崔星秀的義子,官府本不敢治他。

其實,金被單在光天化下,一樣敢明目張膽,調戲民女,只不過他好做更下事,穿窬踰垣,竊玉偷香,擄婦女,自名為俠,官衙一樣莫敢奈何!

方柔也好

──他一向上不臣天子,下不事諸侯,無視於世間名位權威,但卻認為人生在世,只有在劍與劍的擊中,才能證實自己的道,才能照見自己生命的價值,也只有男人與女人靈慾合一的揚裡,身體與身體的直接接觸中,才能破除一切虛偽與修飾,盡情享受官能的愉悅。

不過,他主張的是“你情我願”的慾,對良家婦女從不施暴,是以,他看見別人都收拾不了這混帳,他便出來好好“教訓教訓”金被單。

沒料,當他聞風而至之時,金被單卻給人殺了。

他死在一個他侵犯女子之手。

那女子殺了人,美麗得驚人。

當時她還提著刀,刀尖上還滴著血。

她還杏靨含的問他:“你是來幫他的還是來殺他的?”意即:如果你是來幫他的,我連你一併殺了!

殺人殺得那麼美豔,然而人清的人間而不人煙、紅塵而不風塵,方柔是第一次看見。

他幾乎要從心底發出一個呻

她就是宋眠花。

見了她之後,後來足有一年沒見過她。

──至少要付出整整一年的想念才能再見她。

像方柔這樣子的“狼”只要是給他見過一眼的女子,他立即能知道對方美麗與否,美在那兒;只要是他認為漂亮的女人,他便能過目不忘,十年後音容尚在心中上。

可是他對那女子雖是念茲在茲,無時或忘,但卻忘了她的容顏。

只剩下心底留存的一縷氣質。

這使他更刻骨銘心。

──這女子最使我忘不了的是她的氣質,而不是美貌。

世間美麗的女子,方柔實在是見得太多了。而且也抱過許多了,但是美麗而有氣質的女子,決不多見。

(雖然,她還是我見過中最美的女子。)──最特別的是她還有一種淡然的清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