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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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罰你出二十張鬱偉的獨家簽名照。”朱星涵有氣質地緩緩道出她的意見。
“不!我要你安排鬱偉和我們吃晚飯。”湯湘柔軟聲軟調地說出她的要求。
“不要!我要和鬱偉單獨約會。”依然像個女高中生的清純樣的鍾霜凌吶喊出她的渴望。
“你找死,”四道殺人目光同時向鍾霜凌,讓她閉起了嘴垂頭懺悔。
“請參考例外條款第一條、第二條,我擁有不提供鬱偉消息及與鬱偉自由活動的權利。並且請參考第四條、第五條,我可以拒絕提供鬱偉的物品和拒絕安排鬱偉的相關聚會。”笑著將幫規推還呂茵婕,杜品瑜神情自若地道出這些為她設的例外條款。對於這幾條保命條款,她可是倒背如。
剛當上幫主的那段子,是她最為苦命的時期,她不但必須履行幫主的義務,每天向她們報告所有鬱偉的生活細節,她的房間更在被她們知道就在鬱偉房間的對面後成為幫本部,而她所有與鬱偉從小一起擁有的東西,包括玩具、紀念品和相片,全部被她們搜刮一空,並且還被要求定期安排鬱偉與她們聚會。
直到後來,鬱偉受不了了,直接出面與她們“談判”於是五條例外條款便誕生了。
條款內容如下1。杜品瑜擁有保持緘默的權利。
2。杜品瑜保有與鬱幸自由相處的特權。
3。不得脅迫以杜品瑜的房間為活動據點。
4。不得搜刮杜品瑜身上任何與鬱偉相關的東西。
5。不得脅迫杜品瑜安排任何與鬱偉有關的聚會。
其實鬱偉真正開口要求的條款只有一條,她們稱為鬱偉特別條款,只有在非常時期才可動用,條款的內容是——☆當作沒有杜品瑜這個人存在。
與鬱偉談判結束,杜品瑜幫主的身分也被解除,原因是戀偉幫的幫主不可以是一個不戀鬱偉的人。卸下幫主的職務,杜品瑜歡欣鼓舞,想順便從戀偉幫退出,卻遭到所有人反對,因為她們要戀偉幫成員從頭到尾始終如一。
“好!算你走運,那你這個戀偉幫的成員,出現在有鬱偉的場合,不爭取鬱偉的簽名,卻利用他要了黑烈和白羽的簽名是什麼意思?你還是觸犯了幫規第二條,你傷了鬱偉的心。”有時候會覺得呂茵婕去當一個沒什麼名氣的豔星真是可惜了,她應該去當一名檢察官,或和江耘屏一起去當律師,瞧她指控別人的罪狀時多有氣勢啊!
“他哪裡有傷心的樣子,他本兇得很,而且我是烈羽組的組長,去要黑烈和白羽的簽名是理所當然的啊!”和戀偉幫的這一群女人相處一陣子以後,杜品瑜才發現,她們並不像她以為的那麼蠻橫不講理,其實她們各有她們的優點,而且也有她們自己的思想,她們只是對她們想要的東西比較積極爭取而已。
漸漸的,隨著年歲的成長,戀偉幫的話題不再只侷限在鬱偉身上,她們會抱怨在工作上所受到的氣,會聊電視上正紅的八卦,會談她們身邊那個讓她們氣到不知所措的臭男人。而她們的聚會也不再只針對鬱偉,她們會一起去逛街,一起去度假,一起去看電影,戀偉幫成了一群個皆不相同卻意外相容的一群死黨的聚會。
兩年前,黑烈與白羽以黑馬的姿態崛起於模特兒界時,杜品瑜認為她這個戀偉幫裡唯一不戀鬱偉的人總算有了可做的事情,她硬是在戀偉幫裡成立了烈羽組,自己擔任組長,在閒暇或偶爾想到的時候,展開追逐黑烈與白羽的行動。
“誰同意了你成立什麼烈羽組,你這本是幫裡的地下組織。”朱星涵臉上沒有多大表情,語氣卻寒得讓人結冰。
“烈和羽明明就比較好,你們幹嘛阻止我成立烈羽組?”杜品瑜朝她們抗議,對她們阻礙她追逐偶像到非常不滿。
“一個眼睛長在頭頂上-不拉嘰的臭臉男,一個男不男、女不女的死人妖,哪一點比得上高大威武、英俊瀟灑、玉樹臨風的鬱偉。”江耘屏用著律師慣有的犀利口氣指正杜品瑜思想上的偏差。
“可是事實證明,他們比鬱偉紅啊!”他們的fans明明就比鬱偉多,她們卻還不願意面對現實。
“那是因為鬱偉為了你不接廣告和代言,曝光率低,當然認識他的人比較少,你懂不懂、明不明白啊!”一指甲上鑲著水鑽的優美指頭,朝杜品瑜的額頭上猛烈進攻,呂茵婕忿忿地瞪著杜品瑜。
“喂!你不要和鬱偉一樣,老是愛戳我的頭。”撫著可憐的額頭,杜品瑜抗議出聲。
“鬱偉愛戳你的頭?”漾開美豔的笑容,呂茵婕柔媚地問。
“嗯。”杜品瑜委屈地點著頭,眼角還硬擠出一滴淚,以爭取同情。
“我就是愛模仿他,怎樣?”更大力的戳下去,呂茵婕兇狠的開口挑釁。
“你們為什麼老是對我這麼殘暴?”再度撫上她歹運的額頭,杜品瑜嘟起嘴瞪向她們五人。每次都五個欺負一個,一點都不公平。
“因為你老是不懂鬱偉對你的用心。”湯湘柔嬌的對她怒眼相向。
“他哪有對我用什麼心?”他只要不兇她,就阿彌陀佛了。